中国辞书之作。昉于辞源。竭数十人之力。八年而后峻事。盖创始若斯之难也。后十年。撰辞源续编。寻合正续为一编。计单词万余。复词十余万。可谓繁富。然网罗古今中外。时有疏略。或相抵牾。又印行三十余年。世变至亟。新词孳乳寖多。旧词或无所可用。今之削繁订讹。所以省篇幅。便学者。名曰新订辞源。纪实也。至其增删辞目校正注文。为例如下。
(一)单词万余。删不适用之化学旧译名百余。增新译名数十
(二)复词十余万。选常见之词藻、故实。删其冷僻者。并据通行之传奇小说。新增数百条。至官名、书名、人地名。各有专书。删削最严。但亦有新增者。
(三)自然科学及应用科学名词。悉依今日标准译名改正。哲学与社会科学名词。亦依新资料增订。
(四)单词下有不自立义证。但注见某复词者。酌删某复词。移其义证入单词注。不可删移者则否。又复词释义与单词同。或由单词引申。其中有可幷入单词注而词旨自明者。省幷之。不可省幷者则否。
(五)引书未载篇目。或误记书名篇目。或文字讹敓者。悉据原书补正之。
(六)异义误为同训。同训误为异义。音与义、义与证不相应。或义证未明词旨者。悉检书传校正之。至于一义一证。词旨已明。而有多至二三证者。或冷姓僻典。奥旨异物。有非单词下之孤义孤证者。酌删之。
(七)同声异字。同实异名。同事异辞者。但详注其一。其余则注见某条而已。
(八)单词音读未备。或阙韵目者。补正之。复词有证无释义。而词旨未明者。增释之。
(九)哲学、宗教、及科个科学名词。多补注西文。动植物均补注拉丁学名。至外国地名。除注有英文外。大抵增注当地习用名之罗马文拼法。
(十)卷首录辞源说略。辞源续编说例。卷末附建元表。中外度量衡币表。
全书排竟。续获新名词二百余条。列为补遗。